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4
浏览次数:
1974

各学院:

根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南昌经开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已报名第一阶段认定的各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说明: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应届生(指今年6月能取得毕业证的三年级研究生)将取得的研究生学历认定,否则仍需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网上报名

(一)网报网址

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报时间及对象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08:00-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网上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学院初审

4月28日前,各学院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需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一)审材料

1.网报信息截图(附件1);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核验后返还

3.本科毕业证原件(非应届生提供,核验后返还)

4.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附件2)

5.填写好基本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体检表(附件3)。

(二)初审要求

1.网报信息核验内容:是否实名、普通话证书是否已核验、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已核验、个人承诺书签名是否端正(不能连笔写,否则退回修改)。

2.在附件2指定位置张贴1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申请认定学科只张贴照片一个角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附件2中的所有需要手填的信息不得涂改,否则退回。

4.附件3中的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在表中指定位置张贴1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的上传照片同底版。

5.网报照片、附件2照片、附件3照片,务必为同底版照片。

6.提交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写明补齐材料时限。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方可进入复审。

7.学院需在每个申请人体检表中的照片左下角盖学院行政公章,其它公章无效。盖完章后,即返还给申请人。

四、学校复审

5月4日前,学院需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信息汇总至《南昌市2023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学院)》(附件4),盖学院行政公章后,连同申请者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认定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复审。同时,需将所有非应届生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电子扫描件及附件4电子文档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席步鑫OA邮箱(工号:5986)。

(一)报送材料清单

1.非应届生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2.每个申请人的纸质版附件2

3.纸质版、电子版的附件4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同一申请人的材料按照“毕业证复印件、附件2”的顺序归档;

2.所有申请人的材料按照附件4中的名单排序。

五、现场确认

学校统一办理,无需学生本人前往。

确认时间

20235月1117:00

确认地点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南昌市昌北第一中学旁)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期间,管理部门将对网上审核存疑的信息进一步确认。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微信等通信畅通,不得拒接办公电话(0791-83898105/0791-83828430),因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认定申请人缺少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清单并限期补齐。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六、体检事宜

(一)现场确认通过后,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将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统一集中进行体检。

(二)体检要求: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要求),体检当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早晨空腹进行体检,体检费统一由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

七、领证事宜

(一)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证书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证或邮寄(到付)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会在“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我局统一提交)并发证,具体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八、其它事项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南昌市教育局网、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相关信息。

申请认定的研究生务必加入申报QQ群569481096,并及时关注群内信息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及公告,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

附件1:网报核验信息示意图.doc

附件2: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docx

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学生填写,双面打印).doc

附件4:南昌市2023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学院填写,按专业排序).xlsx

附件5: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

附件6:学校各学院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联系方式.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4日